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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了 东莞搬家公司 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

作者:东莞大众搬家公司 来源:齐鲁网 时间:2021-03-21 09:24:42 浏览次数: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不管是居民搬家 公司搬迁 工厂搬迁只要找到正规大众东莞搬家公司,服务价格一漂亮满意,专业服务就是不能一样。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
起诉书指控,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有的高达到1.6万元。

根据嫌疑人供词、证人证词、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

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从北京海淀搬家到通州,搬家费竟高达2万多

闪电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6月11日,一份丁某某与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判决书显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的丁先生今年55岁,已经退休,2019年7月份,他想搬家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的平房小院,7月22日,丁先生找到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前,丁先生与搬家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搬家路程共计75公里,丁先生需要以600元/车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二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丁先生的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运合同单》,要求丁先生签字,在签字间隙,他发现合同单上的内容与之前的口头约定不相符。但是当时着急搬家,也并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

根据合同单约定,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到达目的地,丁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加300元。上述共计应当收费6440元。

但是当搬完家结帐的时候,丁先生傻眼了,工作人员竟然张口就要21440元,“我被无端多收取了14560元,之后我多次找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协商退费,但是他们都置之不理。”丁先生介绍道。

然而搬家公司对多收费的情况并不承认,不同意退还费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们是按照合同进行收费的,如果丁先生不同意可以不使用,但他同意了就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咽不下这口气的丁先生将搬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双方主要就人工搬运费产生争议,搬家公司认为人工搬运费按照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标准计算,共6人,从早上七点至下午五点结束,共10个小时,其自愿按照9个小时收取,人工搬运费共计16200元;但丁先生却不认同,他说当时搬家公司并未告知他需要收取人工搬运费,合同上也只是显示贵重物品搬运会产生人工搬运费,他认为应该就钢琴另行收取1200元搬运费,即使收取人工搬运费,也应当按照搬运时间计算,即4小时,而非9小时。

为此,报价公司提交了2019年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证明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00元,该收费标准第二页注明需要人工搬运收取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

法院认为,从合同的约定上可以看出,在贵重物品收费及另行收费项下均标注有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双方对该项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搬家服务由拆装、搬运、运输、休息等环节组成,拆装、运输环节已经由单独项目收费,《合同单》对人工搬运费的计时区间及搬运人数如何计算并未进行明确约定,且服务结束后并未向原告出具已经勾选好具体收费项目的合同单进行确认,搬家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本院从有利于原告的角度对人工搬运费收费条款予以解释,即在搬运贵重物品才产生人工搬运费,搬运时间为搬运贵重物品的时间,原告主张为4小时,在合理范围之内,本院据此对人工搬运费予以酌定。原告自愿按照75公里计算里程费,本院不持异议。经本院核算后,被告超出收费范围收取的服务费应当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
起诉书指控,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有的高达到1.6万元。

根据嫌疑人供词、证人证词、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

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从北京海淀搬家到通州,搬家费竟高达2万多

闪电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6月11日,一份丁某某与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判决书显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的丁先生今年55岁,已经退休,2019年7月份,他想搬家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的平房小院,7月22日,丁先生找到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前,丁先生与搬家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搬家路程共计75公里,丁先生需要以600元/车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二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丁先生的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运合同单》,要求丁先生签字,在签字间隙,他发现合同单上的内容与之前的口头约定不相符。但是当时着急搬家,也并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

根据合同单约定,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到达目的地,丁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加300元。上述共计应当收费6440元。

但是当搬完家结帐的时候,丁先生傻眼了,工作人员竟然张口就要21440元,“我被无端多收取了14560元,之后我多次找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协商退费,但是他们都置之不理。”丁先生介绍道。

然而搬家公司对多收费的情况并不承认,不同意退还费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们是按照合同进行收费的,如果丁先生不同意可以不使用,但他同意了就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咽不下这口气的丁先生将搬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双方主要就人工搬运费产生争议,搬家公司认为人工搬运费按照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标准计算,共6人,从早上七点至下午五点结束,共10个小时,其自愿按照9个小时收取,人工搬运费共计16200元;但丁先生却不认同,他说当时搬家公司并未告知他需要收取人工搬运费,合同上也只是显示贵重物品搬运会产生人工搬运费,他认为应该就钢琴另行收取1200元搬运费,即使收取人工搬运费,也应当按照搬运时间计算,即4小时,而非9小时。

为此,报价公司提交了2019年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证明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00元,该收费标准第二页注明需要人工搬运收取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

法院认为,从合同的约定上可以看出,在贵重物品收费及另行收费项下均标注有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双方对该项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搬家服务由拆装、搬运、运输、休息等环节组成,拆装、运输环节已经由单独项目收费,《合同单》对人工搬运费的计时区间及搬运人数如何计算并未进行明确约定,且服务结束后并未向原告出具已经勾选好具体收费项目的合同单进行确认,搬家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本院从有利于原告的角度对人工搬运费收费条款予以解释,即在搬运贵重物品才产生人工搬运费,搬运时间为搬运贵重物品的时间,原告主张为4小时,在合理范围之内,本院据此对人工搬运费予以酌定。原告自愿按照75公里计算里程费,本院不持异议。经本院核算后,被告超出收费范围收取的服务费应当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
起诉书指控,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有的高达到1.6万元。

根据嫌疑人供词、证人证词、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

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从北京海淀搬家到通州,搬家费竟高达2万多

闪电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6月11日,一份丁某某与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判决书显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的丁先生今年55岁,已经退休,2019年7月份,他想搬家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的平房小院,7月22日,丁先生找到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前,丁先生与搬家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搬家路程共计75公里,丁先生需要以600元/车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二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丁先生的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运合同单》,要求丁先生签字,在签字间隙,他发现合同单上的内容与之前的口头约定不相符。但是当时着急搬家,也并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

根据合同单约定,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到达目的地,丁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加300元。上述共计应当收费6440元。

但是当搬完家结帐的时候,丁先生傻眼了,工作人员竟然张口就要21440元,“我被无端多收取了14560元,之后我多次找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协商退费,但是他们都置之不理。”丁先生介绍道。

然而搬家公司对多收费的情况并不承认,不同意退还费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们是按照合同进行收费的,如果丁先生不同意可以不使用,但他同意了就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咽不下这口气的丁先生将搬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双方主要就人工搬运费产生争议,搬家公司认为人工搬运费按照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标准计算,共6人,从早上七点至下午五点结束,共10个小时,其自愿按照9个小时收取,人工搬运费共计16200元;但丁先生却不认同,他说当时搬家公司并未告知他需要收取人工搬运费,合同上也只是显示贵重物品搬运会产生人工搬运费,他认为应该就钢琴另行收取1200元搬运费,即使收取人工搬运费,也应当按照搬运时间计算,即4小时,而非9小时。

为此,报价公司提交了2019年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证明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00元,该收费标准第二页注明需要人工搬运收取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

法院认为,从合同的约定上可以看出,在贵重物品收费及另行收费项下均标注有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双方对该项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搬家服务由拆装、搬运、运输、休息等环节组成,拆装、运输环节已经由单独项目收费,《合同单》对人工搬运费的计时区间及搬运人数如何计算并未进行明确约定,且服务结束后并未向原告出具已经勾选好具体收费项目的合同单进行确认,搬家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本院从有利于原告的角度对人工搬运费收费条款予以解释,即在搬运贵重物品才产生人工搬运费,搬运时间为搬运贵重物品的时间,原告主张为4小时,在合理范围之内,本院据此对人工搬运费予以酌定。原告自愿按照75公里计算里程费,本院不持异议。经本院核算后,被告超出收费范围收取的服务费应当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
起诉书指控,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有的高达到1.6万元。

根据嫌疑人供词、证人证词、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

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从北京海淀搬家到通州,搬家费竟高达2万多

闪电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6月11日,一份丁某某与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判决书显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的丁先生今年55岁,已经退休,2019年7月份,他想搬家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的平房小院,7月22日,丁先生找到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前,丁先生与搬家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搬家路程共计75公里,丁先生需要以600元/车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二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丁先生的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运合同单》,要求丁先生签字,在签字间隙,他发现合同单上的内容与之前的口头约定不相符。但是当时着急搬家,也并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

根据合同单约定,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到达目的地,丁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加300元。上述共计应当收费6440元。

但是当搬完家结帐的时候,丁先生傻眼了,工作人员竟然张口就要21440元,“我被无端多收取了14560元,之后我多次找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协商退费,但是他们都置之不理。”丁先生介绍道。

然而搬家公司对多收费的情况并不承认,不同意退还费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们是按照合同进行收费的,如果丁先生不同意可以不使用,但他同意了就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咽不下这口气的丁先生将搬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双方主要就人工搬运费产生争议,搬家公司认为人工搬运费按照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标准计算,共6人,从早上七点至下午五点结束,共10个小时,其自愿按照9个小时收取,人工搬运费共计16200元;但丁先生却不认同,他说当时搬家公司并未告知他需要收取人工搬运费,合同上也只是显示贵重物品搬运会产生人工搬运费,他认为应该就钢琴另行收取1200元搬运费,即使收取人工搬运费,也应当按照搬运时间计算,即4小时,而非9小时。

为此,报价公司提交了2019年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证明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00元,该收费标准第二页注明需要人工搬运收取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

法院认为,从合同的约定上可以看出,在贵重物品收费及另行收费项下均标注有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双方对该项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搬家服务由拆装、搬运、运输、休息等环节组成,拆装、运输环节已经由单独项目收费,《合同单》对人工搬运费的计时区间及搬运人数如何计算并未进行明确约定,且服务结束后并未向原告出具已经勾选好具体收费项目的合同单进行确认,搬家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本院从有利于原告的角度对人工搬运费收费条款予以解释,即在搬运贵重物品才产生人工搬运费,搬运时间为搬运贵重物品的时间,原告主张为4小时,在合理范围之内,本院据此对人工搬运费予以酌定。原告自愿按照75公里计算里程费,本院不持异议。经本院核算后,被告超出收费范围收取的服务费应当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
起诉书指控,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有的高达到1.6万元。

根据嫌疑人供词、证人证词、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

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从北京海淀搬家到通州,搬家费竟高达2万多

闪电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6月11日,一份丁某某与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判决书显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的丁先生今年55岁,已经退休,2019年7月份,他想搬家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的平房小院,7月22日,丁先生找到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前,丁先生与搬家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搬家路程共计75公里,丁先生需要以600元/车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二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丁先生的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运合同单》,要求丁先生签字,在签字间隙,他发现合同单上的内容与之前的口头约定不相符。但是当时着急搬家,也并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

根据合同单约定,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到达目的地,丁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加300元。上述共计应当收费6440元。

但是当搬完家结帐的时候,丁先生傻眼了,工作人员竟然张口就要21440元,“我被无端多收取了14560元,之后我多次找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协商退费,但是他们都置之不理。”丁先生介绍道。

然而搬家公司对多收费的情况并不承认,不同意退还费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们是按照合同进行收费的,如果丁先生不同意可以不使用,但他同意了就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咽不下这口气的丁先生将搬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双方主要就人工搬运费产生争议,搬家公司认为人工搬运费按照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标准计算,共6人,从早上七点至下午五点结束,共10个小时,其自愿按照9个小时收取,人工搬运费共计16200元;但丁先生却不认同,他说当时搬家公司并未告知他需要收取人工搬运费,合同上也只是显示贵重物品搬运会产生人工搬运费,他认为应该就钢琴另行收取1200元搬运费,即使收取人工搬运费,也应当按照搬运时间计算,即4小时,而非9小时。

为此,报价公司提交了2019年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证明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00元,该收费标准第二页注明需要人工搬运收取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

法院认为,从合同的约定上可以看出,在贵重物品收费及另行收费项下均标注有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双方对该项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搬家服务由拆装、搬运、运输、休息等环节组成,拆装、运输环节已经由单独项目收费,《合同单》对人工搬运费的计时区间及搬运人数如何计算并未进行明确约定,且服务结束后并未向原告出具已经勾选好具体收费项目的合同单进行确认,搬家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本院从有利于原告的角度对人工搬运费收费条款予以解释,即在搬运贵重物品才产生人工搬运费,搬运时间为搬运贵重物品的时间,原告主张为4小时,在合理范围之内,本院据此对人工搬运费予以酌定。原告自愿按照75公里计算里程费,本院不持异议。经本院核算后,被告超出收费范围收取的服务费应当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惊奇了东莞搬家公司又有搬家公司上新闻,为什么居民搬家比搬运一个企业及工厂和公司价格还要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方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0余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
起诉书指控,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起诉书列出的具体犯罪指控达40余起,强迫受害人支付搬运费总计超过13万元。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有的高达到1.6万元。

根据嫌疑人供词、证人证词、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检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除了被起诉的6名被告人外,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方还对其余人员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

北京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等6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等5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检方于近日以强迫交易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从北京海淀搬家到通州,搬家费竟高达2万多

闪电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2020年6月11日,一份丁某某与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判决书显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的丁先生今年55岁,已经退休,2019年7月份,他想搬家至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肖家林村的平房小院,7月22日,丁先生找到了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前,丁先生与搬家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搬家路程共计75公里,丁先生需要以600元/车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二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丁先生的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运合同单》,要求丁先生签字,在签字间隙,他发现合同单上的内容与之前的口头约定不相符。但是当时着急搬家,也并没有说什么,就签了字。

根据合同单约定,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到达目的地,丁先生要求工作人员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加300元。上述共计应当收费6440元。

但是当搬完家结帐的时候,丁先生傻眼了,工作人员竟然张口就要21440元,“我被无端多收取了14560元,之后我多次找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协商退费,但是他们都置之不理。”丁先生介绍道。

然而搬家公司对多收费的情况并不承认,不同意退还费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们是按照合同进行收费的,如果丁先生不同意可以不使用,但他同意了就应当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咽不下这口气的丁先生将搬家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双方主要就人工搬运费产生争议,搬家公司认为人工搬运费按照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标准计算,共6人,从早上七点至下午五点结束,共10个小时,其自愿按照9个小时收取,人工搬运费共计16200元;但丁先生却不认同,他说当时搬家公司并未告知他需要收取人工搬运费,合同上也只是显示贵重物品搬运会产生人工搬运费,他认为应该就钢琴另行收取1200元搬运费,即使收取人工搬运费,也应当按照搬运时间计算,即4小时,而非9小时。

为此,报价公司提交了2019年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证明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00元,该收费标准第二页注明需要人工搬运收取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

法院认为,从合同的约定上可以看出,在贵重物品收费及另行收费项下均标注有人工搬运费的收费标准,双方对该项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搬家服务由拆装、搬运、运输、休息等环节组成,拆装、运输环节已经由单独项目收费,《合同单》对人工搬运费的计时区间及搬运人数如何计算并未进行明确约定,且服务结束后并未向原告出具已经勾选好具体收费项目的合同单进行确认,搬家公司称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本院从有利于原告的角度对人工搬运费收费条款予以解释,即在搬运贵重物品才产生人工搬运费,搬运时间为搬运贵重物品的时间,原告主张为4小时,在合理范围之内,本院据此对人工搬运费予以酌定。原告自愿按照75公里计算里程费,本院不持异议。经本院核算后,被告超出收费范围收取的服务费应当退还给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916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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